2011年底大陸國務院批准實施《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》,實行比當前經濟特區更優惠的開放政策,這不僅為平潭發展創造了千載難逢的機遇,也為各類優秀人才大顯身手提供了廣闊舞臺。
大陸為鼓勵臺灣同胞在”平潭綜合實驗區”創業發展,依據大陸有關臺灣同胞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、法規、結合實驗區的實際,特制定如下優惠政策: 財稅優惠/ 用地用海優惠/ 人才引進的優惠/ 入出境便利化/ 賦予臺胞市民待遇優惠/ 加強教育文化及醫療領域合作等..優惠政策等。
在享受實驗區上述優惠政策與便利措施的同時,還可享受中央及福建省出臺的其他相關優惠政策措施。
並積極開展兩岸產業合作,引導臺灣高新技術產業、現代服務業等高端產業向平潭延伸拓展,歡迎各產業優秀人才前往平潭共創事業與人生的高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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